聯合報》 退休公教轉私校教職被稱雙薪 李桐豪:違憲
本文發布於:2016 - 09 - 29
2016-09-28 20:54 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即時報導

親民黨前立委、財金學者李桐豪。 圖擷自李桐豪臉書
少子化時代來臨,為解決流浪教師問題,在立院要求下,教育部擬修法禁止一千六百六十七位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立大專院校職務領取「雙薪」爭議。但前立委、政大金融系教授李桐豪表示,教育部若修法禁止,恐侵犯憲法保障人民的工作權。
李桐豪表示,將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立大專院校職務定義為「雙薪問題」,是把退休金當成薪水,與繼續工作後的再任後薪資報酬含混在一起的說法,限制不能轉任也恐怕侵犯退休軍公教人員憲法保障的工作權。
李桐豪說,公教人員退休金是政府承諾的勞動權利,只要依規定任滿退休,就可合理取得,怎可視為薪水;當初政府承諾後沒有提撥足夠的錢支應,現在難道就可以財政困難,片面變更當初契約關係?作為恐已違法。
李桐豪指出,教育部已研擬未來公立大學滿六十五歲教授,續任要以前三年學術表現決定,「就是要趕人」;現在被公立大學逼退的教授想轉往私校繼續貢獻教學,能力也獲私校接受,教育部還要步步進逼,根本是以退休金問題合理化剝奪教授工作權。
李桐豪表示,美國學界採終生聘任制,只要取得副教授以上資格,就可持續任教至想退為止,才讓學術成果可不斷精進、傳承;但台灣教授每隔幾年就要被重新檢視一次,到六十歲還要交大批論文,台灣學界聘用已較國外嚴苛。
李桐豪說,現在教育部又以雙薪爭議、年金改革當引子,一方面要與退休軍公教毀約,一方面又侵犯只想工作的再任教授工作權,做法已涉違法、違憲。
李桐豪也質疑,教育部因雙薪爭議,寧可空缺給學術表現仍未穩定的年輕老師,也要強迫公立大學教授讓出公、私立大學教職,六十五歲以上讓教授人力資源歸零,形同認定四十年人力資本一文不值,指導者沒有價值,被指導者反獲得保障,捨本逐末。
據教育部統計,至去年八月止,軍公教及政務人員轉任私立大專院校職務公有一千六百六十七人,轉任職務中有卅四人轉任校長、一千三百八十七人轉任教職、二百四十六人轉任行政職員。這些再任人員都在支領退休金後轉任,形同支領雙薪。
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支領退休金的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立大大專院校,不僅衍生「私校雙薪肥貓爭議」,占用職缺後,也恐助長更多流浪教師問題。

親民黨前立委、財金學者李桐豪。 圖擷自李桐豪臉書
少子化時代來臨,為解決流浪教師問題,在立院要求下,教育部擬修法禁止一千六百六十七位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立大專院校職務領取「雙薪」爭議。但前立委、政大金融系教授李桐豪表示,教育部若修法禁止,恐侵犯憲法保障人民的工作權。
李桐豪表示,將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立大專院校職務定義為「雙薪問題」,是把退休金當成薪水,與繼續工作後的再任後薪資報酬含混在一起的說法,限制不能轉任也恐怕侵犯退休軍公教人員憲法保障的工作權。
李桐豪說,公教人員退休金是政府承諾的勞動權利,只要依規定任滿退休,就可合理取得,怎可視為薪水;當初政府承諾後沒有提撥足夠的錢支應,現在難道就可以財政困難,片面變更當初契約關係?作為恐已違法。
李桐豪指出,教育部已研擬未來公立大學滿六十五歲教授,續任要以前三年學術表現決定,「就是要趕人」;現在被公立大學逼退的教授想轉往私校繼續貢獻教學,能力也獲私校接受,教育部還要步步進逼,根本是以退休金問題合理化剝奪教授工作權。
李桐豪表示,美國學界採終生聘任制,只要取得副教授以上資格,就可持續任教至想退為止,才讓學術成果可不斷精進、傳承;但台灣教授每隔幾年就要被重新檢視一次,到六十歲還要交大批論文,台灣學界聘用已較國外嚴苛。
李桐豪說,現在教育部又以雙薪爭議、年金改革當引子,一方面要與退休軍公教毀約,一方面又侵犯只想工作的再任教授工作權,做法已涉違法、違憲。
李桐豪也質疑,教育部因雙薪爭議,寧可空缺給學術表現仍未穩定的年輕老師,也要強迫公立大學教授讓出公、私立大學教職,六十五歲以上讓教授人力資源歸零,形同認定四十年人力資本一文不值,指導者沒有價值,被指導者反獲得保障,捨本逐末。
據教育部統計,至去年八月止,軍公教及政務人員轉任私立大專院校職務公有一千六百六十七人,轉任職務中有卅四人轉任校長、一千三百八十七人轉任教職、二百四十六人轉任行政職員。這些再任人員都在支領退休金後轉任,形同支領雙薪。
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支領退休金的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立大大專院校,不僅衍生「私校雙薪肥貓爭議」,占用職缺後,也恐助長更多流浪教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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