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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新聞稿(2014.05.07):兩岸一家親 共圓中華夢(訪問大陸-宋習會-講稿)
本文發布於:2014 - 05 - 07
兩岸一家親 共圓中華夢


今天很高興,能與許多老朋友會面。楚瑜有許多心裡話,藉由這個機會提出與各位分享。

一、以小事大者,智。—「兩岸一中」、「反對台獨」是親民黨一貫堅持的信念

兩岸關係自2005年破冰搭橋成功以來,已逐漸印證「和平、交流、共榮」的道路,乃是大勢所趨。最近兩岸關於雙方的談話,都不斷強調血脈的共通,與互相合作的必要,台灣的主要反對黨也逐漸開始務實地檢討過去與大陸敵對的立場,開始思考與大陸的交流,面對中國大陸「改革開放」的經濟成就、洞悉「大國崛起」的國際現實,台灣已不可能止步於大陸,而這更說明當初親民黨「炎黃子孫不忘本,兩岸兄弟一家親」的說法、「兩岸一中」的主張,以及以「瞭解、諒解、和解」三個解、來處理兩岸關係的建議是正確的,不但緩和了兩岸自1949年以來的緊張局勢,也開始積極促進兩岸中國人互信的基礎,讓台灣與大陸的關係更為密切,兩岸中國人更像一家人一樣的相互扶持。

但近日台灣有關服貿協定的爭議,卻讓兩岸關係又起了變化,雙方的鷹派再度抬頭,鴿派再度噤聲,這對兩岸關係的長期穩定發展,是個值得憂慮的現象。我覺得,既然都是一家人,吵架難免,但不能吵到分家,大家都該冷靜下來,一家人不說兩家話。

兩岸在現有和平發展的基礎上,未來應該以更務實的態度、更細緻地經營,才能更進一步建立政治上的互信。政治互信的基本前提,是奠定在相互認知與體諒之上,不是偏執、自我設限,非得你堅持甚麼、我就一定怎樣不可。

「體諒」是一種諒解、理解或瞭解,進而形成默契(tacit understanding)。體諒可以促進彼此瞭解上、下限,認知矛盾、避免衝突,進而求同存異、化解分歧,在彼此共同諒解、不觸及各自紅線的範圍內,增進對話、深化互信,共同追求兩岸中華民族的最大利益。我們應該務實地再度以四個體諒來互相理解對方,為未來兩岸關係進一步和平發展,奠立新的思考基礎。


二、以大事小者,仁。—一家人應有的四個體諒

(一)大陸應體諒台灣人民的台灣意識,不要與台獨直接畫上等號

究竟甚麼是「台灣主體性」的「台灣意識」?台灣先民自唐山渡海,無論先來後到,在台灣匯聚融合。早在明末,台灣就先於大陸、已然融入世界。葡萄牙人發現台灣,稱之為「福爾摩莎」,至今台灣仍沿用此稱呼;西班牙人曾占領台灣北部十六年,建了淡水紅毛城;後來荷蘭人來了、西班牙人投降,荷蘭人又遭明軍驅趕,轉至台南建立熱蘭遮城(台南安平古堡),一直到向鄭成功投降為止,台灣前後被外國殖民計五十三年。鄭成功率領一批不服清廷統治的「反動派」們登上台灣島開始,清朝下令「寸板不許下海」、「來台者不得攜眷」,違者按通敵罪論處,在台灣就有「羅漢腳」、「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的說法;四百年來能夠跨過黑水溝登進台灣生存下來的人,照當時中國政治結構的標準來看,即使不能稱為「刁民」,也絕對不是「順民」。他們不願意被地主經濟與土豪劣紳宰制,不願被地理與經濟的貧瘠困死,才會冒險飄洋過海、渡過黑水溝來台討生活,不認命又不服輸地墾荒拓地,從一片荒煙蔓草間,篳路藍縷地開出一方自己的生存空間,因為咬牙不服輸、向天爭耕地的艱辛,進而孕育出特立的政治思維、經濟理念與生活方式,造就了他們對祖國大陸若即若離、既親近又不堪回首的矛盾情結,形成了台灣意識的根本性格。

所以,台灣人自古逐漸形成自己的主體意識,想要當家做主、珍惜現有基礎上能夠持續深耕發展、堅韌地面對環境或新事物的挑戰,這種特殊的思維及世界觀,就是「台灣意識」;這並不是誰蓄意炒作出來的題目,而是自然形成,代代相傳的意識。加上日本五十年統治,兩岸六十年敵對,一百多年的分割疏離,造就了雙方思想、習慣、文明程度的差異,與相互間薄弱的信任感。任何想用激進的辦法、快速的技巧、強烈的語言,以及十年不到的破冰交流,就希望能跳過這一百多年所形成的社會差異,當然是有困難。這逐漸形成的台灣意識,或可視為「自我意識」的自主性,但無須過度擴大、上綱成為與中國大陸對抗、分離的「台獨意識」。值得重視的是,無論台灣曾經過不少外來文化的感染和衝擊,台灣人的主流文化、風俗,仍然與華夏文明密不可分,不僅是文字、語言和人倫義理,尤其是宗教,關公、媽祖、儒、釋、道的聖賢諸神,都為台灣人民所供奉膜拜,正足以證明兩岸同文、同種、同風俗。

大家回想看看,上海人、四川人、北京人,他們的生活方式與社會習慣也不完全一樣,有人喜歡吃辣、有人獨好椒麻。我們面對差異,要尊重差異,有耐心的去消除隔閡、化解爭議,而不能無視於差異的存在。強加控制力道,反而增添了不必要的怨懟。藉由「自我意識」所形成的生活共同體,所謂「南船北馬,天各一方;老鄉相望,兩眼淚汪。」的情形,普遍存在於中國傳統社會,「湖南騾子」、「東北爺們」、「吳儂軟語」、「京官浙商」等等,都是描述地域不同、脾性相異的諺語。

各位好朋友,孟子說:「以大事小者仁,以小事大者智。」這話是很有智慧的。如果大者使用強力控制便能消除歧異,那又何需講「仁」?儒家的「仁」,講的是愛,是包容,是推己及人,是惻隱之心,是不忍人之心,不是斤斤計較的講道理,講權力,而是雍容大度的講情感,有同理心,雪中送炭,共生共榮。瞭解了「仁」的道理,理解了台灣意識不等於台獨,因尊重而體諒,先理解、再化解,事緩則圓,急不得、打不得、更氣不得。在此同時,台灣人也要多體諒中國大陸,無論就國家核心利益的要求底線,或在民族情感與民族意識上,不願台灣搞台獨的事實。基本上,在現實的國際環境中,台灣意識或台灣主體性並不是要搞台獨,台灣人不能也不必要去搞台灣,兀自造成區域安全上的波折動盪。

在台灣意識和台灣獨立的上下限之間,「台灣人」和「中國人」不必然是相斥的兩個概念,所以蔣經國先生曾說「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所以「我是台灣人」,不能也沒必要變成「我不是中國人」。

(二)大陸應體諒兩岸政治社會制度的差異,切勿忽視台灣的自主公民意識

從1987年蔣經國先生解嚴開始,台灣的民主化已經經過了近三十個年頭,培養出一整代從未體驗過威權控制的人民。在他們的生活經驗之中,任何事都是可以討論的,跟他自身利害有關的事,他有權利可以表示意見,而他的意見不一定要照章全收、但至少要受到尊重。任何人不可以隨意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與言論自由、行動自由,包括政府在內。大陸應該體諒台灣現有的自由民主制度,雖然有時看似混亂,但卻亂中有度,在大陸推動深化改革的歷程中,不妨把它當作中華民族的一項共同資產,視之為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中可資借鏡的「民主實驗室」。

確切來說,台灣為自由民主已經奮鬥了幾十年,先賢前輩為斯土斯民播下自由之根,灌溉民主之苗,人和人不分年齡、不分黨派、不分族群,都不願放棄目前所擁有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

台灣這個看似混亂的自由社會,依賴著相互間的某種默契,形成了各自自制的公約,讓自由與自制間得以平衡,社會得以運作,這就是所謂的「公民社會」。很多大陸朋友到台灣來的第一印象就是「靜」。一群人上車或結帳,自動排隊,沒有大呼小叫,沒有爭先恐後,餐廳、捷運這些公共場合,大家自動放低音量,就算接手機電話也會以手遮嘴,低聲交談。

這次太陽花學運,五十萬人、不全然都是學生上街呼應,沒幾個警察在現場,照樣秩序井然,主持人一宣佈散場,半小時內現場清空,連一包垃圾都沒留下。他們用行動證明了,他們不需要強力的政府來管理他們,他們自己就會管好自己。這是多麼難得的公民素質?!台灣是全中國少有的一個地方,甚至在全世界都稱得上得天獨厚。自1958年後,超過50年沒有戰爭和社會的劇變;自1968年起、將近50年,台灣的公民高達99%,都受過九年義務教育,如果是六年國民義務教育則超過60年。連歐美國家都不一定做得到。不管你同不同意他們的訴求,你必須為華人社會中,能出現這種高素質的公民社會喝采,這是台灣幾十年來公民教育的成功,更是全球華人社會最珍貴的資產。

從鄧小平時代開始,中國大陸就對台灣提出「一國兩制」的主張,這不就是體會出兩岸體制明顯有所不同,那就讓我們兩岸都先從尊重雙方體制做起!台灣人也須體諒,中國大陸維繫一個「大國」之不易,中國大陸要立刻實行全面的民主普選,還沒有社會條件,還需要經過逐步調整、改革與試煉的進程,實難一蹴可幾。楚瑜常說,兩岸有些問題需要留待時間來解決,統一可以沒有時間表,但有里程碑,更要有實在的方向感,才能在一定時空條件下,跨出每一個正確穩健的步伐。

目前兩岸各自擁有政治制度與生活方式乃是一個客觀事實,這是兩岸互動、溝通與對話時,無可迴避且不可逃避的嚴肅課題。有些是欲速則不達,倘大勢所趨,自然水到渠成,但在現有體制與生活方式上還有差異之時,不妨嘗試凡事要多溝通協調,溝通有益、協調無害。

習主席不是一再強調,我們要追求「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偉大的中國夢」嗎?不是要「追求公平正義,民主法制,公民成長,文化繁榮,教育進步」的社會全面成長,甚至超英趕美嗎?台灣的公民社會,正趨向進步成熟,也有很多可以借鏡之處。我們怎能反過來逼迫它回到威權時代?甚至毀滅台灣的民主與公民社會,只是滿足了某些台灣貪腐官僚們肆意妄為的控制慾望呢?連一向對國民黨政府友善的聯合報系,都直評負責談判的台灣官員為「買辦」:「北京必須做的,恐怕是重新審視兩岸經濟交往的結構,將被某些利益或買辦團體所壟斷,被攔截的龐大利益,能夠釋放到一般的基層群眾之中。」(黃國樑,「北京聽見【太陽花】開的聲音?」,聯合晚報,2014.4.10.,A2版)

各位好朋友,當年我在美國唸書、工作,然後才回到威權時代的台灣任職。所以我能深刻體認,一個習於威權體制的人,對民主自由懷有多大的疑慮與不安?!也能理解一個習於民主自由制度的人,對威權控制有多麼的厭惡與不信任?!我在台灣從政超過40年,親身經歷過威權體制和開放自由,其中有挫折、也有成就,但為了兩岸中國人的前途,兩岸的人們都應該尊重對方的制度,欣賞並學習對方的優點,學會相互體諒與容忍歧異。讓中華民族,重新找回那個「富而好禮」的基本精神!讓歐美先進國家,刮目相看!這才是我們兩岸中國人,應該共同努力構築的中國夢!

(三)大陸應體諒台灣人對於「讓利」的反彈,瞭解台灣人民對經濟自主的堅持

最近,某些大陸朋友來台灣,一直不能理解台灣反對服貿的原因:「大陸對台灣『讓利』這麼多,再也不可能有這麼好的條件,台灣為什麼還要反對?」

我告訴他,問題就出在「讓利」這兩個字上。

如前所述,台灣先祖來台打拼,靠的是自己的努力,而不是誰恩賜給我們的好處。台灣的企業家,絕大多數都是白手起家,台灣人大多夢想做老闆、而不是大公司裡的小夥計,這不也是中國人常說的「寧為雞首、毋為牛後」。幾百年來,統治者來來去去,台灣人早已認定,靠自己努力出來的基業才是真的、長久的,靠統治者恩賜的,都是短暫的、靠不住的。

在談ECFA的時候我就講過:「ECFA真正的目標,不應該是兩岸中國人誰去賺誰的錢?而是兩岸中國人一起去賺全世界的錢!」這話的本意,是希望兩岸的菁英和領導者,能有智慧的謀劃出偉大的經濟合作戰略,讓兩岸的企業能夠揚長補短,讓台灣的創意、技術、與人才,能跟大陸的生產能力、龐大資源和政治的決斷力結合起來,共同結合成一條又一條的兩岸經濟價值鏈,讓兩岸都能因此同蒙其利,都能因此成長,都能因此一起攻佔國際舞台。不錯,兩岸經濟「合則兩利」,我更要提醒的是「兩利則合」,西方人則說「It takes two to tangle.」。

很可惜,五年來、直率地說,兩岸官方談的大都是經濟貿易,思維常陷於你贏我輸的零和遊戲窠臼。甚至某些大陸企業擴張解釋了「供應鏈在地化」的政策,變成不擇手段的偷取技術和掠奪資源,引發台灣企業的恐慌,反而阻擋了兩岸的合作。大陸產業升級與勞資關係改變所產生的不少台商經貿糾紛,必須要好好處理。

而當「讓利」一詞出來,則引發更多的反感。首先,「讓利」一詞先區分了你我,表明了咱們不是一家人,才需要特別的「讓利」。我們從來沒有聽過大陸任何政府,會對湖南、四川、上海、廣東特別「讓利」!你會善用他們的優勢,會尊重他們的利潤,會與他們心手相連,會談談賺了錢後各方分配的方式,而不會特別去談「讓利」。

其次,為什麼要特別讓利呢?一定是有其他目的嘛?!就算再有錢,沒人會隨手買個幾十萬的LV包包給路邊的大嬸!如果那是送給個漂亮女孩,絕對會更加啟人疑竇,引發不必要的聯想,把一件好事都想成了壞事!

一百多年來,日本人、美國人都想過用經濟控制台灣,但台灣既沒有變成日本的甘蔗殖民地,也沒有變成美式的香蕉共和國,更用智慧度過無數次經濟風暴與金融海嘯。自1993年起,台商帶了上千億美金的資金、技術和國際貿易通路到大陸,對大陸的改革開放做出了一定的貢獻;現在大哥家裡已然興旺,「回饋」給小弟,比起「讓利」一詞,聽起來好聽多了;就如同弟弟一家人回到家裡和媽媽一起吃飯,我不會和弟弟說不用算吃飯的錢,因為這是我「讓利」給你,一家人說兩家話,未免太傷感情了!

台灣中小企業一向肩負經濟發展、吸納就業人口及照顧弱勢族群等多重責任,台灣的經濟奇蹟是由眾多中小企業所共同締造的,不僅僅是創造了傲人的經濟成就,更重要的是在經濟成長的過程中,將經濟成果相對公平地分配給台灣人民共享。但近十多年來、後蔣經國時代,台灣的經濟發展軌跡發生了變化,為追求表象的經濟成長數字,政府在財經政策上向特定財團靠攏,美其名曰與「國際經濟」接軌,但當世界經濟強權假「自由貿易」之名、行「關稅壁壘」之實,為保護自身經濟之利益,創造了一大堆英文簡稱,如WTO、TPP、RECP……,說白了還不就是「劃地設限」、「高築壁壘」,假自由經濟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我們瞭解,「兩岸一家親」是大陸政治高層對台灣人民懇切的呼喚;但在兩岸經貿往來的過程中,不要被「事務性的枝節」或「特定性的利益團體」裹脅而絆住腳步;如果當大陸釋出善意的「照顧清單」,都是台灣民眾印象中的「大企業」、「大咖的特定人士」,而馬政府又說不明白、講不清楚對台灣中小企業及弱勢勞工所造成之衝擊,台灣政府會如何彌補,這就造成擔心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小咖」跳腳;當大陸決策者如能體會到在台灣內部年輕人找事不易、房價物價高漲、薪資水平倒退十六年所引起的恐慌困境和疑惑,是這次台灣「330黑潮」走上街頭的主因,便不難知道為何「服貿協議」及緊接下來的「貨貿協議」會引起台灣年輕世代的恐懼!

台灣人會永遠感謝曾經幫助過我們的朋友,但也永遠會堅持我們要有自主的經濟發展政策,這是台灣的「核心」經濟價值觀。我們知道自己小,但我們不見得會一心靠攏大;我們相信自由貿易,但更清楚小國在自由貿易中,需要更有戰略眼光的計劃、組織與支援。我們更懂得發揮小的靈活、小的巧妙,知道抓在手中的一把米粒,遠比眼前的整片稻穗,更加實在。

這就是「以小事大者智」的真實應用,而這套哲學也應用在兩岸關係之中。台灣絕大多數人,包括偏民進黨的人,都已經認清中國大陸崛起的事實,瞭解區域經濟整合是未來不可擋的趨勢,愈來愈少人信奉戒急用忍,更沒人想跟大陸完全切割對立。大家希望的,是能跟大陸作生意,能在大陸的供應鏈與價值鏈中佔有一席之地,而不是被拒於門外,或完全的被取代。

兩岸開放以來,台商不僅到北京、上海,即使是三、四線的城市,都有台商的足跡,因為不僅是血緣尋根的認同、更是台商希望能在文化、經濟、社會上都能融合成為一家人。講得直白一點,台灣與大陸是兄弟,但雙方應該是一起做事業闖天下的兄弟,而不是一個家大業大,另一個被養在家裡,等人賞口飯吃的兄弟。台灣人希望從工作與賺錢中,找到自己存在的價值,而不是純粹的死要錢,更不願意為了錢而出賣自己的靈魂。

所以,大陸在與台灣進行經濟交流時,請不要將「讓利」、「施惠」這種字眼老掛在嘴上。而應思考一下,如何跨越滿清末年十三行買辦壟斷式的經濟交流,讓台灣的中小企業能夠真實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共同參與、一起商量,發揮我們的長處,一起做一些兩岸各自做不到,但合起來卻極有競爭力的工作(例如小米機,內部許多是台灣組件),讓大陸變更好,台灣也更好,才是我們該要努力的共同目標。

在台灣所有的人都期盼,在經貿、金融、飛航、旅遊、生活、衛生健康等安全上,必須獲得國際空間參與,必須獲得更確實保障,這已是不分黨派的共同心聲。中國大陸必須體諒台灣人希望在國際上擁有足夠的活動空間,來確保現有的生活方式與品質,經濟的持續發展不致受損或引起負面影響,以及台灣參與非關主權的非政治性國際組職,實是出於生存與生活上最低需求的必要,不必全然認為都是企圖搞分離。

但同時,台灣也必須瞭解「台灣」在中國近代史所代表的涵義。台灣絕不能一廂情願地自我錯覺,誤以為大陸容忍台灣發展國際空間,就是去拓展外交,或放任台灣創造所謂的「一中一台」或「一邊一國」的條件,甚至認為台灣參加那一個國際性組織的活動,就代表獲得國際承認台灣是有別於中國的另一個「國家」。若此的「遠交」,難免遭致「近攻」,再度陷入惡性循環,徒然虛耗兩岸資源,實非兩岸之福。

當然,台灣人也要體諒中國大陸希望與台灣經濟上連結在一起,中國大陸經濟發展不可能「獨厚於我」,台灣不能幫其他國家來和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搞對立。

所以,大陸在做整體經濟策略規劃時,也不妨把台灣的利益算進來,讓台灣企業在大陸的產業鏈與價值鏈中,佔有一席之地,成為大陸經濟分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這並不是希望大陸要為台灣借箸代籌、為台灣經濟做計劃,而是必須心心念念有台灣,時時刻刻心存為台灣好。兩岸本是一家人,既然是自家人,如果台灣的產業優於大陸,大陸就應有氣度樂觀其成。而且有成人之美,這才是「以大事小」的「仁」,這才是兩岸兄弟一家親的具體表現。

(四)大陸應體諒台灣多元社會本質,體認兩岸關係應是一個「說服」與「爭取認同」的過程

多年以來,我就一直強調,台灣是個多元社會,所以必須多方建立兩岸間溝通交流的管道與平台,而不能將兩岸關係完全放在一黨、一派、甚至一人身上。如果將兩岸關係完全寄託於急統或執政的一人一黨身上,那就一定會因小失大,肥了少數人,卻引發多數人的反感,最後鬧出大亂子。因為「水到渠成、點水穿石、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這就像交女朋友,你不能才跟人家喝杯咖啡,就馬上論及婚嫁。你不能不先增進雙方瞭解,改變一下自己,讓對方對自己更有好感,而直接去搞定人家老爸老媽,逼人家答應下嫁,然後告訴對方:「只要你嫁進門,豪宅鑽戒,一切好談。」

台灣是個多元社會,意思就是,十個人可能會有十一種意見。主事者必須有耐心的去理解不同想法背後的原因,有效的整理出大家的最大公約數,接著不斷協商、妥協,最後找到一個大家不見得都滿意,但可以接受的方案,再有效率的落實執行,贏得大家對你的信任,以利其他工作的推展。

現今台灣最大的問題,不是學生們搞台獨或反中,大多數學生既不反中,也不反自由貿易,他們反的是國民黨黑箱作業,強行通過關係中小企業勞工八百萬人生計的協議,相當於台灣80%的就業人口。國民黨執政當局卻不准大家有意見,不准修改隻字片語。問題是,國民黨無法說服台灣人民,明明這次「服貿協議」談判的對象,不是我們的「敵人」或另外「一國」,而是對岸的兄弟,既然是自己兄弟,為何不能有商有量?更深刻的是,現在的政府沒有了公信力,自然伸張不了公權力,沒有公信力,就沒有公權力,民無信不立,才是現在台灣政府真正的危機。

再深一點,台灣有個笑話,說「如果想要殺掉一個大學生,就先拔掉他的網路線。」台灣年輕人,每天都要上臉書(Facebook),交報告、查資料都要依賴谷哥大神(Google)和維基百科,他們光聽說大陸現在還不能有臉書,不能理解為何谷哥要撤出,他們只是難以適應、甚至難以認同一個他們無法想像的生活方式,但這並非是在內心「反中」!因此,甚麼是因?甚麼是果?我們必須有清楚的認知!

我們可以明確地說,台灣主流民意對台灣與大陸的關係,定位是「兩岸」、而不是「兩國」,台灣民眾對兩岸和平發展的方向,是有所期待地;但回過頭來講,如果大陸仍舊鎖定現在這個掌握執政權力、卻已失掉民心的國民黨執政團隊,作為唯一打交道的對象,必將被他拖下水,讓兩岸關係莫明其妙的成為陪葬品,這是誰也不願見到的事。

所以,這次兩岸服貿協議導因於國民黨堅持「服貿協議條文一個字都不能改」,並恐嚇國會只能備查、不得審議,粗魯地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未經審查逕付院會,學生憤而佔領國會議場引爆學潮;但即便在爭議最劇烈的時候,學生團體仍堅持本次抗爭目標不是「藍綠」、「統獨」或「反中」,而是反對審查過程黑箱作業,要求先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再進行「兩岸服貿協議」審查;即便在抗爭過程中,因對馬、江執政團隊悍拒回應學生訴求失望、而有「反馬」情緒的延燒,但並沒有無限上綱成為反對兩岸交往;而大陸當局也瞭解台灣這次風波肇因於台灣內部利益分配不均、特別是獨厚特定團體造成民眾普遍疑慮,因此提出「兩岸紅利」希望能更公平分配給所有台灣人民;這是正確的,我想提出善意建議,如果此時大陸願意講:「我們已經聽到了台灣民眾的心聲,所以如果真有不盡情理之處,我們願意修正台灣民眾有疑慮的部份條文,或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來修正。」豈不讓爭議可以獲得解決?!大陸更贏了台灣的民心。

以我做台灣省長的經驗來看,許多爭議事件,都是在先瞭解問題,取得雙方不滿意卻可接受的妥協方案後,才務實解決問題,讓爭議落幕的。整個過程中,最會壞事的,就是官員的官威與面子,緇珠必較、字斟句酌、搬弄法令、本位主義,只會引起民眾的反感,而對爭議的解決毫無幫助。處理兩岸之間的底線和紅線,不是「面子」問題,重要的是「裡子」,那就是「兄弟齊心」!只有「兩岸一家親」,自然是「其利斷金」,也才能「共圓中華夢」。

再次強調,台灣已經是個多元民主的公民社會,不可能再用威權時代的控制觀念去應對它,只能不斷的想方設法解決問題,說服大眾,尋求妥協,爭取大家的認同,最後贏得眾人們的信任,而不是「控制」與「聽話」的過程。

這種臨事思維的根本差異,必須請大家深切的體會與體諒,把腰彎下,耳朵豎起,才是做好工作的有效方法。


三、兩岸攜手共維主權—關於釣魚台事件的四個觀點

自2005年破冰之旅以來,吾人即不斷呼籲兩岸沒有必要再糾纏在歷史的恩怨中,要從相互了解開始,從中產生諒解,建立真誠互信,進而尋求和解。總歸一句話,就是兩岸要「誠實面對歷史,務實策應未來」,共享一個共生共榮的美好願景。

過去,兩岸有著共同的歷史,今日和未來,也有著共同的現實與利益,都必須加以正視、維護,並建立共同因應之道。此舉並非是要兩岸力量結合起來和周邊國家對立,而是本著務實的理念與共識,形成一種區域性的穩定力量,作為維繫亞洲安全的穩固基礎,並對世界和平做出貢獻。

當今國際情勢瞬息變化,東亞地區更是世所矚目的焦點,尤其過去一段時間,由於日本政府一再尋釁,掩飾在歷史上自身所犯的錯誤,並引發中日釣魚台主權爭議。而美國—作為中國人民的好友,在此期間、尤其是最近所發表的言論,又常悖離了歷史,讓釣魚台問題更形複雜。兩岸對此問題雖都採取一些作為,也都各自發表了一些看法。俗話說得好,「上山擒虎還需親兄弟」,這即是一個兩岸可以找出共同立場和建立共識的例子,這也是一個可以嘗試從概念整合,履行「誠實面對歷史,務實策應未來」的開始,更是「兩岸一中」共蒙其利的具體落實。對於這個問題,謹提出以下四個觀點,供作兩岸各界參考。


第一:正視《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履行同盟國對戰後日本領土主權所做的規限

二次大戰後期,中、美、英、蘇等同盟國關於太平洋地區戰場,對日本作戰的最高原則,就是要求日本接受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宣言。也就是日本必須無條件投降,戰後日本主權應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等四大島;同時,日本必須將奪自中國的台澎及東北歸還中國。

事實上,日本必須無條件投降的最高原則,貫穿二戰期間同盟國幾次重要的國際會議,包括1943年的開羅會議與德黑蘭會議、1945年的《波茨坦宣言》(Potsdam Declaration),都明確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

1943年12月1日以中、美、英三國領導人名義(美國羅斯福總統、中國蔣介石委員長、英國邱吉爾首相)所發表的《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首次堅持對日作戰直到日本無條件投降為止;日本歸還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在太平洋區域所占的一切島嶼;日本竊自中國所得到的所有領土,例如中國東北、台灣及澎湖群島等應歸還中華民國;同時,日本將被逐出以暴力及貪婪所獲致的土地。為徵求蘇聯史達林元帥意見,《開羅宣言》並未簽字。

開羅會議甫結束,羅斯福總統和邱吉爾首相即刻前往德黑蘭,與史達林會晤。1943年11月30日下午01:30,美國羅斯福總統、英國邱吉爾首相與蘇聯史達林元帥三人在蘇聯駐伊朗德黑蘭大使館、羅斯福總統的下榻處會商。邱吉爾首相說明《開羅宣言》內容後,詢問史達林的意見,史達林回答他「完全」贊成「宣言及其全部內容」(He thoroughly approved the Communiqué and all its contents.),並明確表示,這一決定是「正確的」,東北、台灣及澎湖等島嶼應該歸還中國(參見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eran, 1943,(Washington, 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61,p.566)。第二天,即1943年12月1日,《開羅宣言》由美國白宮向外界公佈、正式發表。

而此一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的原則更是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會議,以美國總統杜魯門、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和英國首相邱吉爾名義共同發表公告的主軸,這份公告以條列的方式、一一清晰地闡明主張和各種要求,世稱《波茨坦宣言》(Potsdam Declaration)。這篇宣言的主要內容是:賡續開羅會議的聲明,中、美、英三國在戰勝納粹德國後,將一起致力於戰勝日本。該宣言(第十三條)最後以結論的方式,再次明確要求日本政府應無條件投降。

《波茨坦宣言》第八條明文宣示:「《開羅宣言》中的諸條件應被履行,並且日本的主權必須被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及四國,以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The terms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 and Japanese sovereignty shall be limited to the islands of Honshu, Hokkaido, Kyushu, Shikoku and such minor islands as we determine.)(Potsdam Declaration) 1945.7.26.

而且《波茨坦宣言》第十三條明白警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裝部隊應無條件投降,否則日本將遭致「迅速並全面毀滅」(prompt and utter destruction)。

宣言發表後、不到兩週,1945年8月6日和8月9日,美國分別在日本廣島和長崎各投擲了一枚原子彈。日本昭和天皇裕仁乃透過瑞典及瑞士政府向中、美、英、蘇四國照會接受《波茨坦宣言》。8月15日中、美、英、蘇四國政府同時明確宣佈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亦即已接受無條件投降,而日本天皇的投降詔書也明示接受無條件投降。

1945年9月2日上午九時在日本東京灣米蘇里艦(Missouri)甲板上,由重光葵代表「大日本帝國天皇陛下及日本國政府」以及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帝國大本營」,正式簽字「奉命」接受美利堅合眾國、中華民國、大不列顛聯合國以及隨後加入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之首長,在1945年7月26日於波茨坦發表之宣言規定:「We, acting by command of and on behalf of the Emperor of Japan,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and the Japanese Imperial General Headquarters, hereby accept the provisions in the declaration issued by the heads of the Governm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China, and Great Britain 26 July 1945 at Potsdam, and subsequently adhered to by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日本代表在簽署的文件中,再度承諾「日本天皇、日本國政府及其繼承者。將忠實履行《波茨坦宣言》之規定。」(We hereby undertake for the Emperor,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and their successors to carry out the provisions of the Potsdam Declaration in good faith,)參加受降典禮的盟軍最高統帥為Douglas MacArthur,美國代表為C.W. Nimitz海軍上將,中華民國代表為軍令部部長徐永昌上將及其他各盟國代表。

由上可知,在日本簽署的降書中也兩次提及日本接受,並將忠實履行《波茨坦宣言》的規定。但演變至今,日本政府為何無故生出韓日獨島事件和中日釣魚臺事件?這又是那門子道理?


第二:對琉球問題,美國不應違背羅斯福總統曾對中國所做出的承諾,美國在將沖繩行政權交與日本時,不應混水摸魚地挾帶主權根本不屬於日本的釣魚臺列嶼

美國籍華裔政治學家鄒讜(國民黨元老鄒魯之子)在其名著「美國在中國的失敗,1941—1950」(芝加哥大學1963年出版;中譯本由王寧和周光進譯,上海出版社,1997年出版,曾獲1965年度美國【Gorden J. Eaing】獎)中曾分析指出,美國希望在二次大戰對日本戰事中,把中國在戰略及地緣上的軍事價值發揮到最大的效果;從而美國在遠東地區最高戰略的主要目標,就是在擊敗德國以後、要迫使日本無條件投降。為達成此一目標,美國的政策乃希望動員中國一切軍事及經濟力量,持續對日本作戰,不能退出戰局,以牽制日本軍力不致轉移到其他地區。美國為推動此一策略,結果又帶出另一個影響深遠的政策,那就是美國開始扶植中國成為世界四大強國之一,以便建立遠東地區戰後的新秩序。當時美國國務卿Cordell Hull在其回憶錄以及美國國務院同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公聽會的證詞中,均對此有明確的佐證(參見Cordell Hull, The Memoirs of Cordell Hull,(New York:Macmillan Co.,1948),Ⅱ,1583,Senat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 Hearings on the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82nd Cong., 1st and 2d sess.【1951—52】,p.2839.),(Tang Tsou, America’s Failure in China,1941—50,(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63,p.33)。

美國羅斯福總統在執行此一戰略目標,就是讓中國成為世界四強之一的實際作為中,乃對中國釋出一連串善意,其中最顯著的就是主動表示讓中國在戰後取得琉球群島;此舉一方面旨在戰後削弱日本,不讓日本軍國主義再起,以避免擾亂東亞秩序;另一方面,實質上增強中國、使其成為美國日後穩定遠東安全秩序的助力與盟友。日本在二戰期間海權無限擴張,不僅席捲南太平洋乃至澳洲,甚且偷襲珍珠港更讓美國心有餘悸;因此,美國羅斯福總統主動提出,戰後由中國擁有琉球群島,並得到蘇聯史達林的呼應,自有其戰略上的思考,而絕不是一時心血來潮的即興之作。
蘇聯史達林之所以不只一次呼應美國對處理琉球問題的立場,其理甚明,乃是延續帝俄時代對中國東北的染指。1895年甲午戰後,三國(俄、法、德)干涉還遼,介入最深的莫過俄國,除了覬覦旅順、大連以外,對日本的擴張更是芒刺在背。1904年日俄戰爭的陸地戰場是滿清本土的東北地區,而清政府卻被逼迫宣佈中立,甚至為這場戰爭專門劃出了一塊交戰區;而在俄國波羅的海艦隊在對馬海峽海戰中被日本徹底擊潰;蘇聯史達林同意中國取琉球以牽制日本,實為司馬昭之心。更何況蘇聯也取得歸還庫頁島南部及千島群島的承諾。

琉球自古以來與中國有特殊的關係。早在隋煬帝大業3年(西元607年)羽騎尉朱寬入琉,見琉球形似虬龍,因名琉虬;明洪武年間福建省有36姓家族移民琉球,就是現久米村所在地;而中國自明代開始接受琉球朝貢,冊封歷代琉球君主,每次派出冊封使臣都有詳細記錄,明、清實錄均予列入。最著名的是在明永樂年間,遣使封王,並頒賜「守禮之邦」之字匾額;明神宗年間(西元1579年),持續頒給當時琉球國王尚永「守禮之邦」。根據這些使臣記載,由福州出海,向東航行,先經過澎湖,再經過基隆、彭佳嶼、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最後達姑米山才是琉球疆界。換言之,赤尾嶼以東才是琉球的一部分,釣魚台並不是琉球的一部分,而是中國的一部分,並由台灣管轄。

釣漁臺列嶼於明洪武5年(西元1372年)即被發現並命名;明朝兵部尚書胡宗憲所編纂之《籌海圖說》亦明確記載釣魚臺列嶼係中國抵抗倭寇入侵的海防系統,至清康熙22年(西元1683年)中國將該列嶼正式納入版圖,隸屬於福建省之下的臺灣府,並於嘉慶17年(西元1812年)起劃歸為臺灣府葛瑪蘭廳管轄,包括《臺海使槎錄》及《全臺圖說》等文獻均證實自清廷開始正式將釣魚臺列嶼納入在台灣的行政管轄下,也無任何其他國家表示異議。

根據1961年美國政府正式出版的美國外交關係文件,在1943年11月23日開羅會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與中國蔣介石委員長的晚宴中,曾一再詢問(enquired more than once)蔣委員長,中國是否願意要回琉球? 甚至在宴席間,羅斯福總統亦曾表示有意讓中國在戰後軍事佔領日本扮演主要角色,蔣委員長認為中國無力承擔此一重責大任。但蔣委員長卻明確表示,中國同意戰後由中、美共同佔領琉球;而最終,在新設立的國際組織下成立託管(trusteeship),由中、美兩國共同管理(joint administration)琉球。(The President then referred to the ques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 and 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 China would want the Ryukyus.The Generalissimo replied that China would be agreeable to joint occupation of the Ryukyus by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eventually, joint administration by the two countries under the trusteeship of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Roosevelt-Chiang Dinner meeting, November 23, 1943, 8p.m.,Department of Stat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eran, 1943(Washington, D.C. :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1, p.324.)也因此一歷史背景,在1951年《舊金山和約》乃有琉球由美國負責託管的安排。

同時,根據這本美國外交關係文件,在1944年1月12日中午12點30分,由羅斯福總統主持的華盛頓白宮第36次太平洋戰爭參戰國會議(The Pacific War Council),出席人員有中國大使魏道明、荷蘭大使Dr. A. Loudon、加拿大大使Leighton McCarthy、紐西蘭部長Dr. Walter Nash、澳洲部長Sir Owen Dixon、菲律賓副總統Sergio Osmena(代表菲律賓總統奎松Manuel Luis Quezon),以及Ronald Campbell爵士(代表英國大使哈利法克斯Viscount Halifax)等同盟國人員。在此次會議中,羅斯福總統告訴與會人員,曾和中國蔣介石委員長、蘇聯領導人史達林會談,他與兩者的討論高度滿意。羅斯福總統指出,史達林明確同意日本必須將東北、台灣及澎湖歸還中國。當時羅斯福總統還當著這些盟國代表說史達林非常了解琉球歷史,而且史達林完全同意琉球應屬於中國,並應歸還中國。(Marshal Stalin had specifically agreed to the idea that Marchuria, Formosa and Pescadores should be returned to China……. President Roosevelt also recalled that Stalin is familiar with the history of the Liuchiu Islands and that he is in complete agreement that they belong to China and should be returned to her.(參見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eran,1943(Washington, 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61),P.869。)

由此來看,不僅是二次大戰重要同盟國的領袖有一致共識,而且是美國對中國所作承諾,羅斯福總統還藉其主持的正式會議告知其他重要盟國代表,琉球應屬中國,戰後日本主權所及之領土將被設限於四大島,各同盟國也無異議。此節,日本天皇及政府後來在宣佈投降時也都接受,那現在釣魚台怎麼又變成日本的了?

1970年9月15日上午,中華民國外交部沈劍虹次長召美國大使館安士德(Oscar Armstrong)代辦來外交部,詳細說明中國在歷史、地理、條約上均有權對釣魚台做主權主張的理由,並將「口頭聲明」遞交,要求美國政府不能將該列嶼交予日本。9月25日行政院嚴家淦院長,借立法院總質詢的機會,將台灣全力維護在釣魚台列嶼的正當權益也做了明確說明。

1970年10月28日,美國國務院遠東司中國科科長修斯密(Thomas P. Shoesmith)(1972年7月接任美國駐日本大使館副館長)來台訪問,上午曾到外交部北美司和錢復司長就雙方有關問題談了80分鐘。錢復告訴修斯密,中國對釣魚台擁有主權是極為明確的,我朝野各界對此一問題有很強烈的表示,希望美國政府重視,處理本案時切勿偏袒日本。錢復也指出釣魚台列嶼現由美軍管理,中華民國因基於區域安全及重視中美邦交的考慮,過去對美軍一併管理琉球及釣魚台列嶼未表示異議,但絕非默認,他日美國在對琉球管理結束時,應將釣魚台列嶼交還中華民國(參見錢復回憶錄,台北:天下遠見,2005年出版,卷一,p.135—p.140)。

中共方面在1970年12月3日,首次在北京電台廣播指稱,日方所謂「尖閣群島」(即釣魚台列嶼)並非琉球群島的一部分,係屬中國領土。

以上的史實說明,美國曾正式承諾由中、美共管琉球,而美、蘇均同意琉球屬於中國。1969年11月,美國總統尼克森和日本首相佐藤榮作會晤,決定將美軍管理的琉球群島歸還日本,此單方面舉措已然背棄美國曾對中國的承諾。因此,美國政府於1972年5月15日將琉球群島(包括釣魚台列嶼)歸還日本,台灣曾數次洽請美方將釣魚台列嶼歸還中華民國,或仍維持作為美軍靶場使用,但美方向中華民國一再表示,歸還日本者僅為行政權、而非主權,因美方在管理琉球時,釣魚台為其管理之一部分,故同時交給日本,但並非表示美國政府認定釣魚台或琉球的主權應屬日本,有關主權的爭議,應由當事國自行處理,美國不擬介入。

為了琉球歸還日本問題,美國駐日大使館副館長施奈德公使(Richard L. Sneider)一行曾於1969年及1971年兩度來台商談,我方在兩次會談中對有關琉球問題的立場均詳為說明,迄今亦無任何變更。1969年那次,由外交部次長沈劍虹主持與之會談,1971年5月4日則係由蔡維屏次長負責與施奈德公使會談,此時沈劍虹已調任駐美大使。這是中、美雙方就琉球及釣魚台列嶼歸屬問題,一次最重要的面對面會議。

在1971年5月4日的「中美琉球問題會談紀錄」中,中華民國及美國就琉球問題正式會談,在紀錄中記載蔡維屏次長首先向美方重申沈前次長劍虹於前次會議的我方立場:「關於美方『交還』琉球問題,本部沈前次長劍虹已於前次會談中詳予闡明我方立場。本人願重申我方前述之既定立場,亦即琉球之歸屬,須照開羅會議及《波茨坦宣言》,應由有關盟國共同協商決定。美方逕將琉球『交還』日本,我甚難接受。」而且,蔡維屏次長也在此次會談中,主動明確提及釣魚台主權問題,他引述中華民國政府曾於1970年9月15日致達美國國務院之口頭聲明及1971年3月4日當時駐美大使周書楷致國務院之節略,重申我方的既定立場,即盼美方「交還」琉球時,不應將釣魚台包括在內,而應將釣魚台交還中華民國。參加該次會議的美國代表係由美國駐日大使館副館長施奈德公使率領,參加會議美方人員尚包括寇蒂斯中將、美國駐華大使館政務參事唐偉廉、經濟參事莫偉理,並由秘書麥愛德記錄;其他出席的人員尚有代表中華民國出席會議的首席為外交部長次長蔡維屏博士、國防部副參謀總長雷炎均、作戰次長汪敬熙、行政院顧問溫哈熊(代表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先生)、外交部亞東司長吳玉良、北美司長錢復,並由北美司科長王肇元擔任我方記錄。

琉球群島是經美國和蘇聯共同承諾要交還給中國,美國尼克森政府是單方面將琉球的行政權交給日本,至今也不敢說日本對琉球擁有主權,而只是行政權而已。所謂事實勝於雄辯,以上這些都是信而可徵,都有檔案文件可供查考。美國國防部長海格爾(Chuck Hagel)於2014年4月6日訪問日本時,亦明確表示,日本對釣魚台擁有行政管轄權(administrative control)。所以,採取片面行動,企圖破壞其他國家領土完整和主權問題的不是中國、而應該是日本。

總而言之,沒有2012年9月11日本片面宣佈將釣魚台「國有化」,又何來中國大陸派出海巡船及軍機常態巡航,並於2013年11月23日宣布劃定「東海防空辨別區」(ADIZ),將釣魚台列嶼劃入等反制措施?琉球是一個與中國在歷史上素有特殊關係,而日本卻乘滿清積弱之時,於1879年予以併吞。日本強併琉球,中日之間始終未曾對此有任何文件的簽訂,斯時因俄國覬覦伊犁,清廷無力他顧以致坐視琉球歸入日本,雖經清廷駐日本公使何如璋提出抗議,日本原擬與清政府簽訂所謂「琉球條約」,願以沖繩為界,東西分隸日、中兩國,終因李鴻章之堅持而未獲批准。(參見《中國與琉球》 台北:中琉文化經濟協會,西元1989年,p.66)在1879年日本以天皇飭令宣布併吞琉球,而最後一任琉球國王尚泰(Shotai)被日本挾持到日本,最後於西元1901年逝於東京,享年58歲。當時琉球曾向中國與美國求援,但皆未獲回應,不少琉球志士因孤立無援而因此犧牲。此即《開羅宣言》意在言外所指,日本「也將被逐出以暴力及貪婪所獲之土地。」(Japan will also be expelled from all other territories which she has taken by violence and greed)。

倘若釣魚臺早已屬琉球,則又何需要等到甲午戰爭後,遲至1895年1月14日,日本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始以透過「閣議」的方式兼併釣魚臺列嶼。

因此,美國在1972年5月15日、將琉球的行政管轄權交給日本時,還以混水摸魚的方式、挾帶了主權根本不屬於日本的釣魚臺列嶼。美國這項片面行動,不但背棄了戰時對同盟國中國的承諾,也一併引發了後續國際爭議。除了在二次世界大戰時羅斯福總統對中國明確表示琉球屬於中國,並在戰後由中、美共管琉球,故中國即使在戰後,台灣仍可使用在沖繩之軍事基地,且加上1954年台灣與美國又訂有防禦的協定。因此,在1949年至1972年期間,台灣軍機、軍艦有使用琉球基地與設施的紀錄(見該次紀錄P.5)。此期間,台灣之軍機、軍艦隨時可赴琉球,不須先期申請許可(見該次紀錄P.6)。簡言之,美國在二次大戰中不但為中國人民之盟友,現今仍為兩岸共同之友人,美國在戰時既對盟友中國做過承諾,即須履行在戰時所召開重大國際會議所作共同承諾之義務,亦即琉球之歸屬應尊重中國之立場。

儘管如此,在此必須要特別強調的是,迄今在大陸和台灣沒有任何政治領導人和菁英表示過,要強將琉球群島歸屬中國,這並非中國不記得美國曾做過的承諾,更不是中國忘記了在歷史上、琉球與中國曾有過的特殊關係,甚至,當時在琉球也不是沒有要求「公民複決」的聲音。1971年台灣政府尚收到以「Freedom Okinawa」為名的組職,所發出反對將琉球「復歸」,而發動之「自由沖繩公民議決」運動公開函件,台灣外交當局在與美國談判琉球問題時,基於中美間曾有共管琉球之協議,乃將此一文件交與美國。(見紀錄,P.7);而我們要提醒的是:中國人的善意,日本不應忽視。在法理上,至目前美國沒有承認過日本對琉球群島擁有「主權」,千萬不要漠視中國人保衛領土完整的決心,兩岸自1970年代「保釣」運動風起雲湧,日本如強要釣魚台列嶼,只會「因小失大」、「自食惡果」。


第三:日本應履行在與大陸建交時,所做遵守《波茨坦宣言》的承諾

1972年9月29日在日本與中國大陸正式建交時,周恩來總理與日本田中角榮首相在北京共同發表兩國關係正常化《中日聯合聲明》。該聲明第三條明言:「中華人民共和國重申台灣是其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充分了解,並尊重中國政府的立場,並且遵守『波茨坦宣言』第八條的規定。」

質言之,除日本天皇正式接受《波茨坦宣言》、無條件投降外,日本在歷經戰後民主化27年後(1945年至1972年),日本首相更明確代表日本表達遵守《波茨坦宣言》第八條的規定,也就是「日本的主權必須被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以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這就是對釣魚台列嶼的歸屬問題,做了重要的註解與佐證。

值得重視的是,《波茨坦宣言》是由美國杜魯門總統、中國蔣介石委員長及英國邱吉爾首相共同聯名發表的,而在中國大陸與日本正式建交時,周恩來總理並不因為國共之爭而捨棄不用,這說明在面對國家領土主權、共同維護中華民族利益的大義之前,是應該超越黨派利益及個人好惡的。這為「兩岸同屬一中」立下最好的典範、令人敬佩。


第四:日本如悍拒遵守《波茨坦宣言》及其承諾,則兩岸應攜手向日本要求戰爭賠償

中、日兩國的交往歷史源遠流長。在唐朝時,日本因仰慕華夏文化,多次派員渡海學習,中華文化對日本的影響至今仍處處可見。此時中、日兩國的關係是友好親善的。唐朝大詩人李白曾為友作詩一首,名為《哭晁卿衡》,足證當時日本遣唐使者與中原文人的友誼。詩云:「日本晁卿辭帝都,征帆一片繞蓬壺;明月不歸沉碧海,白雲愁色滿蒼梧。」

晁衡,又作朝衡,日本人,原名阿倍仲麻呂。唐開元五年(西元717年),隨日本第九次遣唐使團來中國求學,學成後留在唐朝廷內做官,與當時著名詩人李白、王維等友誼深厚,曾有詩篇唱和。天寶12年,晁衡以唐朝使者身分,隨同日本第十一次遣唐使團返回日本,途中遇大風,傳說被溺死。李白這首詩就是在這時寫下的(參見《唐詩新賞,全十五冊,李白下卷》,張淑瓊主編,台北地球出版社,民國78年,P.405)。

元朝時蒙古軍隊雖曾於1274年及1281年兩度興兵渡海東征,但都因為海上遇到颱風而受阻,可說中國數千年來從未有過入侵或佔領日本的事實。反觀日本,在明朝時期有倭寇侵擾中國沿海,滿清時期亦不斷尋釁在台灣滋事;日本經過明治維新,又在軍國主義作祟下入侵中國,造成中國生靈塗炭,國不將國,民不聊生。甲午之敗,簽訂馬關條約,中國付出割地賠款的極大代價,如今日本在領土主權問題上又無事生端,為何兩岸不能一起站起來,向日本索求侵略中國的賠款?

1894年因清朝屬國朝鮮東學黨之亂,日本乘機發起甲午之戰,此為中國近代史上日本侵華之惡行,清廷戰守失策致敗;次年1895年簽訂馬關條約,日本需索無度,要中國割地、賠款,中國不僅賠款白銀兩萬萬兩,還割讓台灣澎湖和遼東半島給日本(陳安仁,《中國近代史要》,1962年,香港,上海印書館,頁61;陳鑑波,《中華民國春秋》上冊,1989年增訂四版,台北,三民書局,頁72)。後來因為俄、法、德三國干涉,勸告日本放棄遼東半島,中日又訂立「交還遼東協定」,由中國加賠三千萬兩銀子,才取消割讓遼東半島的條款。

兩萬萬兩加上三千萬兩就是兩億三千萬兩,為清廷歷次簽訂不平等條約賠款空前的紀錄,根據學者的研究指出,這相當於當時清朝政府全年總收入的三倍、全年歲收的四點八倍(林來梵,2014年3月27日,從「馬關條約」中讀出我們民族内傷,參見https://linlaifan.fyfz.cn/b/798915)。當時中國約有四億多人口,亦即不論初生兒或老弱婦孺,每人都要背負半兩以上銀子的債,因為這些賠款錢都是向英、德等國借貸,是要支付利息的。相對的,彼此消長之間,日本從清廷得到這些銀兩,用做推動產業發展和軍備擴充,又孕育下一回合更大的中日不幸。

1931年9月18日,日本策動918瀋陽事變,次年扶植遜清皇帝溥儀成立偽滿洲國,這是中國近代史上,日本另一波大舉侵華的開始,直到1945年抗戰勝利才落幕。對日抗戰八年期間,中國保守估計犧牲了二千多萬軍民的生命,人民流離失所,財產損失無可數計,雖在開羅會議中曾經談到日本賠償問題,但後來蔣介石政府「以德報怨」,並沒有提出或實施任何賠償;大陸和日本復交後,也公開表示「為了兩國人民的友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願意放棄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見周恩來、田中角榮聯合聲明第五點)」,因此,也沒有提過任何賠償問題。所以,二次世界大戰日本造成中國軍民生命財產慘重損失,日本未曾給過中國任何賠償!但看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敗德國,到希特勒執政撕毀《凡爾賽條約》之前,還在為付第一次大戰的鉅額賠款而掙扎。

二次大戰期間,被日本殖民政府徵召服兵役的「台籍日本兵」達二十餘萬人,根據日本厚生省與台灣內政部核對資料的結果,陣亡者即達32,806人,重傷者327人(見馬樹禮,《使日十二年》,台北:聯經,1997年,p.120—p.142),日本政府堅拒對彼等之欠餉、軍郵等等賠償,聲稱戰後日本認為台灣住民已非日本籍,乃主張他們不能與日本人同樣享有日本政府所訂的《恩給法》及《戰傷病者戰歿者遺族援護法》之權利,後因駐日代表馬樹禮先生積極奔走,才獲得少數「弔慰金」的補償。

值得一提的是,因蔣委員長「以德報怨」政策,自中國安全遣返日本的日本戰俘及僑民就數以百萬計,單自台灣遣返者,依史料記載,就有日軍戰俘二十一萬多人、僑民六十多萬人(見彭孟緝,《台灣省「二二八」事件回憶錄》,p.5,打字本、未公開、僅有幾本),中國人對日本戰後的寬大可見一斑。

如今日本新政府又再糾纏,挑起釣魚台、韓國獨島等問題,節外生枝引起區域安全的疑慮,那大陸、台灣和鄰近諸國難道不能一致行動,重新追究二次大戰日本的戰爭責任和賠償問題。美國政府的外交檔案均有明載,既然是檔案文件,即視之為美國正式的對外承諾佐證,我們難道不能一致要求美國,一起履行戰時同盟國的共同責任,對日本進行索求賠償,包括軍費、生命財產損失、賠償慰安婦等等,將這歷史的帳好好算算。

說到這裡,必須回到台灣的問題上,探討一下台灣在近代中國史上的意義。甲午之敗的代價,是將台灣割讓出去。不容吾人或忘的,「台灣問題」是中國近代史上的國恥象徵,而這段血淚史中不可磨滅的一頁,當是孫中山先生發憤救亡圖存最重要的動力。或許可以這麼說,在甲午戰爭之前,孫中山先生還不是堅定的革命派,曾上書李鴻章,獻救國四策。但在馬關條約議成與割讓台灣之後,孫中山先生發動廣州首次起義,從此義無反顧地展開一連串波瀾壯闊的國民革命,如果說孫中山革命是為國土割讓所激起亦不為過。

2007年1月16日,楚瑜應邀前往瀋陽九一八事件紀念館,參觀後曾寫下「生氣不如爭氣,自強而不自滿」聯語,當時心情特別複雜激動,因為日本侵略東北,建立偽滿洲國,使得東北人、台灣人都做過亡國奴,東北和台灣乃有著共同的血淚史。今年又逢甲午年,在二月(2014年2月22日)遼寧省省長陳政高率團訪問台灣,和楚瑜會面,席上楚瑜回顧甲午戰敗史,提到馬關條約賠款割地,如果不是俄、法、德三國出面干涉,限定15日之內歸還遼東半島,那遼東半島早於清朝時代就和台灣一同淪入日本之手。

但也因此難免留下一個「假設歷史」的問題,清廷既然可以花三千萬兩銀子贖回遼東半島,為什麼不拼死力爭,再多花些銀子贖回台澎?楚瑜乃引用大陸拍製的《唐山大地震》電影劇情加以譬喻,那就是做媽媽的在大地震發生後,面對兩個孩子只能救一個的絕境,無奈選擇了犧牲姐姐而救弟弟;台灣被遺棄的心情不就像這部電影情節中被拋棄的女兒一樣,始終纏繞在心中的陰影,覺得媽媽只愛弟弟不愛她,難免懷有不易打開的心結,這種陰影當然需要時間縫補過去的傷痕和疙瘩。

以前在台北楚瑜的台灣省長辦公室裡,曾掛著一幅先民渡海圖,訴說的正是台灣四百年的移民史頁。福建和廣東移民跨越黑水溝,到台灣找到新故鄉,也沒忘記祖先是福建人、廣東人。正如山東、河南等華北移民「闖關東」,到東北開天闢地,也從沒忘記自己的故鄉。東北淪陷於日本關東軍,東北各地義勇軍前仆後繼抗日;台灣被割讓後,成為日本殖民地,台灣同胞也是一波波以死相拼,台灣不能搞台獨,就好像東北人不齒搞滿洲國一樣。

兩岸既有共同的過去,也應有共同的未來。習近平總書記這樣說,兩岸關係中還存在著歷史遺留問題,但兩岸同胞血脈相連,同屬一家人。楚瑜則曾說過,歷史是一面鏡子、而不是一根繩子,不要打下解不開的繩結,而應該藉由歷史這面鏡子鑑往知來。台灣問題不應造成中華民族感情上的衝突,兩岸對於國家領土主權完整也應該建立共識,才能共同維護民族的情感與尊嚴。當然,生氣不如爭氣、自強而不自卑、自信而不自滿,才會有我們共同的未來。

中國一直沒有忘記台灣,從未忘記的不只是台灣這塊土地,而是珍惜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骨肉同胞;所以,我們希望大陸同胞不光說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而更要發自內心地說出「台灣人是中華民族不可割捨的骨肉同胞」。誠如習總書記所倡議的「兩岸一家親」、「共築中華夢」,楚瑜還要呼籲,這個中國夢,不只是要實現國家民族的復興大夢(Macro Dream),更是每個中國人個體實踐自我理想的小夢成真(Realization of Micro-Dreams)。

如何將歷史當作一面鏡子,並解開歷史的心結,則須以忠實的態度,對過去共同歷史做完整認識,繼而建立了解、諒解,然後去化解,最後以和解為中華民族華夏子孫開創一個共生共榮的契機與未來。


四、結語

最後,還是要強調,兩岸中國人本為一家,但因歷史的悲劇分成兩塊,終究還是要回歸一家。但是這個過程,急不得,也停不得,千萬不要期待藉由一小部份人的掌權與操縱,就能耍動一大群人。誠如習主席說的,大陸要溝通及爭取的對象,也不只是一小部份台灣菁英,而是廣大的台灣人民,收拾民心比甚麼都重要!但這是需要長時間耐心、智慧、與真心相待、相互體諒的工作。

為了兩岸和平發展的穩定,親民黨將持續不斷、堅持基本立場。同時,楚瑜希望能夠成立一個基金會,在大的方向上,兩岸可以共同致力於創造「中華價值」。兩岸要共同追求「中華夢」,共同創造具有普世性質的「中華價值」。歐洲人創造了以「人本主義、人權」為核心的歐洲價值;美國人創造了「自由、民主、人生而平等」的美國價值。我們兩岸中華民族也應該共同創造出建基於「仁恕忠信」(empathy and loyalty)、「仁民愛物」(universal benevolence)、「人倫互信」(human ethics and trust)、「天人合一」(human and natural balance)等人文價值之上的公義社會,追求人類社會、人類物質欲望需求與自然資源供應、生態間平衡的「中華價值」。

各位,在現階段,放開心胸與台灣各黨各派,甚至台灣各個階層廣泛交往,才是最重要的工作。台北市與新北市只隔了一條河,都需要六條橋才能順暢地往來交通,隔著黑水溝的海峽兩岸,當然需要更多的橋樑與管道,才能保持雙方緊密的關係。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橋,就是2005年所搭建的兩岸「心靈之橋」,只要心靈相通,自然一通百通!

各位好朋友,我衷心的希望兩岸中國人能夠攜手共創未來,一起揚名於世界。但我們也要務實的認知兩岸現有的差異,以體諒的態度、不懈的努力,一點一點化解雙方的心結,建立雙方的信任,贏得彼此的好感,繩鋸木斷,水滴石穿。我們從事兩岸工作時,都應時時謹記歷史的教訓,著眼於戰略全局,「不爭一城、一地之得失」,才能讓兩岸重新長出切不斷的藤蔓,長出共生共榮的根莖,一起迎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天際。

謝謝各位!


由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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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親民黨新聞稿(2014.05.07):宋習會後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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