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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官員依法不「知」法 台中消防安檢惹怨
本文發布於:2013 - 10 - 03
自由時報 – 2013年9月29日 上午8:40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黃鐘山、俞泊霖、張瑞楨/台中報導〕阿拉PUB大火之後,消防局雷厲風行進行安檢,卻引起不少民怨,市議員何敏誠指出,雖然消防局是依法行政,但在景氣不佳之際,過於嚴苛且無任何轉圜餘地的法令,讓大家深感困擾;親民黨議員陳清龍則認為消防署對「核心問題」不清不楚,朝令夕改令人無所適從。

逾50坪營業場所 半年定檢一次

何敏誠指出,以目前的法令來說,只要超過五十坪的營業場所就要每半年固定安檢一次;而目前最令企業主頭痛的是在自動噴水設備及防火建材上。

何敏誠說,台中市有不少出租大樓建物,都未裝設自動噴水設備,如果要加裝,就要把天花板整個拆掉,重新裝配水管,這項花費相當龐大,一些小型的公司、工廠根本無法負擔。

另外,在防火建材部份,也是花費不少的項目,對於中小企業來說,一次要負擔整棟大樓的改裝防火建材費用,也是相當困難。

為何限定50坪? 官員答不出來

何敏誠說,為了安全起見,法令嚴格,不能說不對,但是目前民間普遍不景氣,讓大家深感困擾,更造成了民怨。

陳清龍則說,消防法規愈來愈嚴格,消防官員卻答不出許多「核心問題」,例如五十坪的數據從何而來?有何科學根據?他認為消防法規雖跟著時代而修改,但改得太頻繁又追溯既往,也違反信賴保護原則。當年民眾與業者配合當時的消防法規,法規更改後,配合的民眾與業者要再花大錢修改新增設備,未來還可能永無止境,爾後誰願意配合法規?

法規改了又改 議員質疑擾民

他舉例說,以前規定工廠等場所需有發電機,消防署後來又增設發電機要有消防認證的規定,他為此詢問消防官員,發電機出廠都有主管機關的合格證明,為何還要消防署認證?消防認證是否代表發電機不易故障?比較便宜或昂貴?不會起火或有特殊功能?消防官員卻無言以對,他質疑這樣的法規,有圖利特定人或擾民之嫌。

南區福平里長張啟龍則說,市府要求公寓社區大樓每年檢修申報安檢一次,而檢查項目包括每戶的偵煙器,必須配合住戶時間,引起不少困擾。

不過有第一線消防人員指出,目前執法未特別接獲抱怨,大樓可能因高樓層缺乏避難設施,所以要加強防火設施,除非是違建,否則一般大樓不可能沒有灑水設施。至於公寓大樓每年檢修申報,各管委會委託消防設備師進行查核,時間自行安排。防火建材則非該局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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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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